(欢迎您)
繁體版 智能机器人 无障碍 关怀版 手机版完美真人 网站支撑IPv6
政务公开
市政府领导 机构职能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库 政策解读 公开专题
政务服务
高效办成一件事 个人服务 法人服务 特色专栏 服务清单 好差评
互动交流
我要留言 征集调查 政策问答库 资讯发布会 发言人来了 在线访谈 政务微博微信
走进重庆
重庆概述 美丽重庆 巴渝学问 畅游重庆 运动赛事 特产美食
当前位置: 完美真人·(中国APP)官方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免申即享 > 申报秒批

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2023-09-25 15:15
字号: [小] [大] 【打印正文】
分享到:

主要内容: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上就业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

适用条件:适用于在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上就业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为下列人员:我市户籍脱贫人口、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 残疾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

依  据:

1.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2.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3. 《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撑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

4. 《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

5. 《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1号);

6. 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

申请渠道:

1.线上: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

2.线下:区县级、乡镇级人力社保政务服务大厅。

咨询方式:023-12333。

完美真人
我是“渝快小宝”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
完美真人

您即将离开“完美真人·(中国APP)官方网站站”

XML 地图 | Sitemap 地图